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4日晚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介绍了大会议程。至此,两会议程全部出炉。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5日上午开幕,11日下午闭幕,共安排3次全体会议。
大会议程
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审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
七、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八、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九、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十、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3月4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将于3月10日下午闭幕。
听取和审议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审议通过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政治决议等决议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