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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文件〕华商院党〔2011〕31号 关于陈纯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华商院党〔2011〕31号
 

关于陈纯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会计系党总支、工商管理系党总支、经济系党总支、各党支部,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2011年第七次党委会研究,决定:
陈纯华同志代理工商管理系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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