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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文件〕华商院党〔2011〕14号 关于给予信息工程系学生党支部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华商院党〔2011〕14号
 

关于给予信息工程系学生党支部通报批评的决定

(2011年7月5日)
 

        信息工程系学生党支部由于管理不严,出现有个别学生党员入党材料丢失的情况,这是对党员不负责任的行为,给我院党建工作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鉴于此,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信息工程系学生党支部通报批评。

        学院党委要求信息工程系学生党支部必须作出深刻反省,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整改,规范管理,改进工作。希望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引以为戒,务必加强党支部工作,强化党员材料的管理,建立规范的规章制度,选派党性强、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的党员负责本党支部党员材料归档管理工作。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树立责任意识,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党员要认真履行义务,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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