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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文件〕华商院党〔2011〕5号 关于举办党校第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华商院党〔2011〕5号

 

关于举办广东商学院党校48期(华商学院第9期)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会计系党总支、工商管理系党总支、经济系党总支、各党支部,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保证党员发展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广东商学院党校第48期(华商学院第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为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团委及相关学生组织推荐的教工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使入党积极分子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进一步加强对党的认识,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观看录像、专题讨论、课外自学等方式进行。培训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
四、培训时间 
2011年3月18日至4月25日。
五、培训要求
(一)学员的日常管理按《中共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管理制度》(华商院党〔2009〕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培训成绩由综合考核评定,综合考核包括考勤、作业、结业学习心得、考查等内容。
1、考勤:包括出勤率、课堂纪律与学习态度等;  
2、作业:包括小组讨论等;  
3、结业学习心得: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着重就党校学习的感受与体会、思想与理论方面的收获、培训之后对入党的新认识以及今后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等,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  
4、考查:重点考查学员对党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与理解情况,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凡培训成绩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同时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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