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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文件〕华商院党〔2011〕7号 转发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华商院党〔2011〕7号
 

转发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纪念建党90周年

开展“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会计系党总支、工商管理系党总支、经济系党总支、各党支部,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现将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组〔2011〕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院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院党委决定推荐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1名。
二、请各党支部在本支部内推荐一名正式党员,于4月14日前将党员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党委办公室,逾期不侯。
三、此项工作时间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推荐人选要进行严格审查,集体民主讨论决定,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质量。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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