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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文件〕华商院党办〔2011〕6号 关于评选2010-2011年度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华商院党办〔2011〕6号
 

关于评选2010-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会计系党总支、工商管理系党总支、经济系党总支、各党支部,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为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激励我院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院又好又快发展,为顺利迎接学士学位评估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对在近两年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虹 
成员:张方林、王克军、邱会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条件
1、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我院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能对党员进行教育与严格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3、党组织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作风正派,在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带头作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群关系密切。
(二)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政治上和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地执行学院党委的决议。
2、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爱岗敬业,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参与迎评等我院各项工作中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
3、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5、中共正式党员。
(三)学生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
3、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讲文明、守纪律,在政治活动、专业学习、品德修养、社会实践、公益服务、学风建设、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异。
4、坚决贯彻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牢记宗旨,心系同学,做广大同学的知心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6、中共正式党员。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创先争优,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院党委的决议,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2、热爱党务工作,熟悉本职业务,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和党性修养,为我院党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3、群众观念强,善于团结协作,密切联系师生,关心师生,全心全意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4、党性原则强,能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实事求是,成绩突出。
5、中共正式党员,教工党员,担任党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
三、表彰名额
“2010-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2010-201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79名)、“2010-2011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四、评选办法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自下而上,分步进行。
第一步:在基层党组织评议的基础上,由各党支部自评申报;
第二步: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对各推荐党组织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其结果作为学院党委评定的重要参考;
第三步:学院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
由各党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在党员进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经过民主评议后,根据测评结果确定推荐人选,并报学院党委审定。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第一步:在党员评议的基础上,经所在党组织推荐,确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各党组织限报推荐人员1名);
第二步: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对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其结果作为学院党委评定的重要参考;
第三步:学院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受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有关要求
(一)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人选不得重复推荐。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与”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申报材料(包括审批表、证件照或生活照(电子版)和不少于1000字事迹材料)于2011年5月10前报送党委办公室。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评选工作的整体安排,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上报的推荐组织和人选要严格对照条件,广泛听取党内外的意见,集体民主讨论决定,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评选质量。
(四)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受表彰单位及个人的先进事迹,推广先进经验,务求此项活动在党内外产生广泛而良好的影响。
特此通知。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清单
3、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4、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5、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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