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习黄文秀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华商校党办〔2019〕13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馆、中心:
2019年10月10日,党中央决定,追授黄文秀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决定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青年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蓬勃的朝气和昂扬的锐气奋斗新时代、展现新作为。现就组织开展学习黄文秀同志先进事迹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组织开展学习黄文秀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青年同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先进人物为榜样,主动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斗者、开拓者、奉献者。
二、广大党员干部和青年同志都要向黄文秀同志学习。学习黄文秀同志对党忠诚、牢记使命,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积极投身到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和工作中;学习黄文秀同志心系群众、担当实干,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一线挥洒汗水、无私奉献,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干实事、谋福祉;学习黄文秀同志脚踏实地、昂扬向上,身怀饮水思源的感恩之心,砥砺攻坚克难的进取之心。
三、各级党组织要借助多种媒体,采取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黄文秀同志先进事迹活动。要组织党员干部通过组织生活会、专题学习会、座谈交流会等开展富有成效的学习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工作中典型人物和事迹的挖掘和宣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以学习黄文秀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在本单位开展先进典型教育。
五、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主题教育中学习黄文秀同志先进事迹和开展先进典型教育的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送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