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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院党〔2014〕20号 关于印发《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4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7日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2014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2014年广东省教育系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粤教工委办函〔2014〕23号)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学院党委决定在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严纪律、正作风、促廉洁”为主题,对党员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作风纪律教育、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夯实廉洁从教的思想基础,引导党员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为学院依法办学、规范办法、培养合格人才提供坚强保障。

二、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主要学习内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李克强同志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胡春华同志在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朱小丹同志在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黄先耀同志在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袁贵仁、王立英同志在2014年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陈伟东、罗伟其、赵康同志在2014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中共中央《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我省《实施办法》;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

(二)时间安排。各单位按照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学习内容的落实和学习效果。

三、教育对象

教育对象为全体师生党员。各单位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教育活动。

(一)抓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党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事业观,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党员深刻认识中国社会发展现状、反腐倡廉建设现状,强化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以坚定的自信走强国富民之路。

(二)抓好以政治纪律教育为重点的党纪教育。重点抓好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维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抵制和反对违背党的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主管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开展法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党纪条规学习,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规范党员干部从政、从教行为。

(三)抓好以治理庸懒散奢为重点的作风教育。加强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与学校实际相结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四)抓好以党员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为重点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深入开展以勤奋敬业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广东精神,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教育引导党员以德律己,勤廉从政,规范从政行为和道德操守,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教的理念。加强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把廉洁从教纳入师德建设范畴,提高教职员工职业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和诚实守信教育,加大对广大教师特别是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引导,规范学术行为,端正学术风气,优化净化教书育人环境。

(五)抓好青年大学生廉洁修身教育。持续开展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廉洁诚信教育。把廉洁修身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结合起来,渗透到日常教学和党团活动等工作中。教育引导大学生增强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廉洁意识。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努力培养学生崇尚真知、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洁身自好的良好道德品质,促使其成长为道德品质与科学文化兼修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六)抓好廉洁读书月活动。根据省纪委、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省廉洁读书月活动的通知》(粤教纪工〔2014〕44号),认真组织开展好廉洁读书月活动,以“读廉洁书籍,扬清风正气”为主题,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举办廉洁图书读后感征文活动。各单位要围绕主题,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廉洁图书读后感征文活动,倡导全校师生读廉洁书籍的良好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四、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4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相关工作。

组长:苏宁

成员:黄国富、吕书勉、许娜、杨宪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按照学院党委的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活动形式、教育载体和方法。要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为群众路线教育的重要内容,党组织负责人要亲自策划和组织,使纪律教育学习月围绕主题,有内容、有计划、有效果。

(二)注重实效。要正确处理推进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与搞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切实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与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切实解决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围绕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服务管理等工作,把教育内容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推动学院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确保落实。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种载体宣传报道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11月10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书面总结及《2014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骆帼棣,电话:8263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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