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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院党〔2014〕19号 关于举办广东财经大学党校第55期(华商学院第1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7日

 

华商院党〔2014〕19号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委员会

关于举办广东财经大学党校第55期

(华商学院第1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经研究决定,举办广东财经大学党校第55期(华商学院第1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为各单位推荐的教工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使入党积极分子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进一步加强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观看录像、专题讨论、课外自学等方式进行。培训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

四、培训时间

2014年10月18日至12月13日。

五、培训要求

(一)学员的日常管理按《中共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管理制度》(华商院党〔2009〕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培训成绩由综合考核评定,综合考核包括考勤、作业、结业学习心得、考查等内容。

1、考勤:包括出勤率、课堂纪律与学习态度等;

2、作业:包括小组讨论等;

3、结业学习心得: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着重就党校学习的感受与体会、思想与理论方面的收获、培训之后对入党的新认识以及今后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等,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

4、考查:重点考查学员对党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与理解情况,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凡培训成绩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同时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1、党校第5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党校第5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班级安排。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委员会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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