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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院党〔2014〕6号 关于印发《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自测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5日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自测自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6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贯彻执行情况自测自评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贯彻执行情况自测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思函〔2014〕1号)的要求,现开展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自测自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立德树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强化德育意识、健全工作机制为重点,本着“迎评促建、迎评促改、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开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学院成立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自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苏宁

副组长:邓基泽

成员:刘德平、张荣国、黄国富、刘苗

领导小组为自测自评工作的决策和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和部署测评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问题。

2、工作小组

组长:刘德平、张荣国

成员:曾龙威、邱会锋、胡伟军、黄国富、余静秋、刘苗、金伟娇、吴昊、陈伯兴、赵芸、刘承平、招韵雯、侯小花

工作小组为自测自评的实施机构,小组成员为各相关单位组要负责人。工作小组设负责单位。各负责单位负责搜集测评材料,完成所属专项自测自评表,并形成专项自测自评报告。

3、工作小组办公室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办公室主任为刘德平(兼)。办公室负责评测工作的总体协调,对各阶段的工作进展进行统筹推动,收集汇总材料,撰写自评报告,负责迎评相关工作。

(二)工作安排

自测自评工作开展时间为2014年3月至6月,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3月21日-3月26日)

在全院范围内学习宣传文件精神,讨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工作任务。

2、实施阶段(3月27日-4月15日)

对照《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的标准,各单位对我院现阶段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摸底、自评自测,总结好做法、好经验、特色和亮点,查找不足。各负责单位初步搜集各专项指标佐证材料,完成专项自测自评,形成专项测评数据和测评报告,并于4月15日(星期二)前将测评数据、测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学生处。专项测评数据格式参照附件2,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

3、报告形成阶段(4月15日-4月20日)

学生处汇总各专项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搜集各负责单位佐证材料,撰写学院自测自评报告,并于4月20日前报学院党委。

4、报告定稿及上报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召开院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学院自测自评报告,并于4月30日前上报省委教育工委思想政治教育处。

5、后续材料归档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各负责单位根据项目内容进一步完成相关材料,要求每一得分指标都要有佐证材料,实地考察的项目需提供图片材料,于4月30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处收集整理并归档材料备检。

6、迎接教育部抽查阶段(6月)

2014年6月迎接教育部对全国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情况的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严格按照自测自评体系指标要求,按质按量及时做好工作总结、材料归档等各项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本次测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

(三)各单位要以此次测评工作为契机,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和切入点,总结成功经验,加强研究分析,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

附件: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数据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指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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