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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院党办〔2014〕23号 关于选拔推荐第七届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8日

华商院党办〔2014〕23号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选拔推荐第七届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

委员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根据《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组建第七届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现就做好委员的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委员的基本条件

(一)我院在校生党员。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认真学习并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工作积极负责、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够团结和带动广大学生。

(四)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二、选拔范围及任职时间

学生党支部支委,非毕业班学生。

任职时间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

三、选拔程序

(一)本次选拔采取各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由各系党总支在学生支委中选拔推荐1名同志为委员候选人,于10月9日前将推荐人选报送党委办公室;

(三)党委组织部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报学院党委批准决定。

特此通知。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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