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院党办〔2014〕21号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
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粤教监函[2014] 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师德教育学习月的有关要求,加强宣传力度,将《规定》要求传达给每一位教师、学生和家长,进一步健全贯彻落实《规定》的长效机制。
请各单位在2014年9月15日前将本单位贯彻落实《规定》情况及具体举措上报送至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骆帼棣
联系方式:020-82637788
电子邮箱:1052543422@qq.com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特此通知。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